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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闻说书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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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何氏看着手上的布条,心里一阵颤动,良久才用带了一丝哽咽的声音道:“好,但你累着了就说,不要逞强。”

“嗯。”

宁景笑着应了一声,看宁何氏下了田,他一把拉住默默从旁边走过的柳静秋,后者看过来,他微微一笑,从袖中又拿出两条白布。

他拉起柳静秋的手,那手纤细白嫩,像煮熟的鸡蛋清,可是现在这双手伤痕累累,左手大拇指上包着的布已经被血染出好大一块。

宁景没有说话,他用布仔细把那双手包好,然后放下,自己又拿了两条布,给自己包起来。

柳静秋目光复杂的看着他,过了一会,就转身下田。

真是麻烦,也不知道这个朝代有没有手套卖?也许,这也是一个商机?

宁景想着,打算过两天就去城里逛一逛,看看这里的商品,如果有手套就买两副,没有的话看看能不能做两个。

他包好手,拿起镰刀也下了地。

下午日头更是难熬,只干了一会,汗水就顺着额不断滴落,还有些滑进眼中,顿时眼睛感觉酸涩。

宁景没有干过农活,不论今世还是前生,他以前就是个出身富贵的公子哥,从出生就有一辈子花不完的钱,和泥土地唯一的交流就是闲时养养花,就连拿镰刀都是第一次。

虽然他速度比柳静秋还慢,但好歹是三个人干活,终于赶在日头落下,他们家三亩地全部割完,稻子先放在地里晒两天,到时候再来运回家。

回到家时,三个人都像是水里捞出来的,匆匆忙忙把饭烧上,就一个个排队用晒好的水洗漱。

本来是想让宁景先洗,宁景不肯,直接将宁何氏先推进去,随后是柳静秋,最后是自己。

做菜的时候,宁景又念叨着馋肉,宁何氏没办法,一狠心又切下一块腊肉,炒了一个荤菜,三人美美吃了一顿。

古代的夏夜,晚风清凉,漫天星辰璀璨,银河浩大梦幻,夜空干净的不染一丝尘埃,看得人心旷神怡。

宁景负手在院子里看了一会儿夜色,才带着一身微凉的气息回了房间,柳静秋已经乖乖躺在里面,盖着薄被,双手放在被子下面,闭着眼,不知睡着没有。

说来也是有趣,原主和柳静秋成婚后两人虽在一个房间,但是是分开睡的,原主睡床,柳静秋打地铺。

而且两人到他穿越过来之前,没有发生过关系。

也不知是不是原主这辈子痴迷柳和宜,对柳静秋看不上眼,反而很有几分厌恶,新婚之夜也不碰他,倒头就睡,也不让人上床,柳静秋在凳子上坐了一晚,第二天夜里就打了地铺。

不过宁景自然不会如此,开始他还以为是柳静秋性子烈,不愿意和他睡一块,从记忆里找出原因后,就劝人到床上睡了。

于理,他们现在是夫夫,于私,虽然柳静秋是哥儿,但在他眼里也是个男人,睡一起没什么。

“睡了吗?”

宁景清润温柔的声音在房中轻轻响起,柳静秋犹豫了一下,睁开眼半坐起身看他。

宁景一笑,对他轻轻招手,道:“过来。”

宁景把烛火拿近,坐到床边,从袖中拿出一瓶药。

他将柳静秋的手拿过来,就着烛光将药轻轻撒在伤口上,看了看这道狰狞的伤,道:“这两天尽量避着点水,不然灌胧留疤了,就不美了。”

柳静秋怔了一下,抿起唇,轻轻点头。

宁景微微一笑,将他的手放回去,熄了烛光,上床睡觉了。

此后一连两天,宁景都在家呆着,没事就在书房看书,偶尔用毛笔练字。

他是会用毛笔的,因为他家老爷子最喜欢附庸风雅,为了从众多子孙里突出,宁家每个孩子基本都会练练琴棋书画,宁景一手字就写的极好,当初被老爷子夸了又夸。

只是老爷子走后,可能觉得没必要再争了,宁景就很久没有碰毛笔,没想到现在又要拿起来,一时手还有点生疏。

等帮家里背完稻子,宁景就收拾了一下,一大早上就起床,身边柳静秋还在睡。

他穿上一身青衫,头戴方巾,手拿折扇,带着自己仅剩的二十枚铜板,出了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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